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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电商不得以拆封为由 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作者:中食展小编   来源:www.slalfood.com 时间:2022-03-21 11:14:23  阅读量:581

 

“七天无理由”落地难尤其集中在电子产品、食品、美妆个护及母婴产品等品类。

3月15日起,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明确进行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退货前提是消费者要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另外,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的格式条款也被认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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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1、绝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2、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在外卖领域,新规定还压实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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